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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《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。到2020年,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,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VOCs治理取得明顯成效,完成“十三五”規劃確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%的目標任務,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,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
VOCs是形成細顆粒物(PM2.5)和臭氧(O3)的重要前體物,相對于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污染控制,我國VOCs管理基礎薄弱,已成為大氣環境管理短板。當前,石化、化工、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、油品儲運銷等行業已經成為我國VOCs重點排放源。為打贏藍天保衛戰、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迫切需要全面加強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。
根據《方案》,我國將通過大力推進源頭替代、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、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、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等措施,綜合治理石化行業、化工行業、工業涂裝、包裝印刷行業、油品儲運銷、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等六大重點行業VOCs。
《方案》明確了六大重點行業VOCs治理任務,并對京津冀及周邊、長三角和汾渭平原三大重點區域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治理要求。
《方案》要求完善標準體系,加快含VOCs產品質量標準和涉VOCs行業排放標準制修訂工作,并鼓勵地方制定更加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。
同時,要求開展重點行業專項執法行動,重點對VOCs無組織排放等情況進行檢查,對推進不力、工作滯后、治理不到位的,要強化監督問責。